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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阳澄湖大闸蟹养殖标准
日期:2014-05-16 阅读次数:6781 来源:中国阳澄湖大闸蟹官网
一、养殖环境
网围养殖的区域要求底部平坦,比降小,底泥软硬适中。水位落差较小,不超过1米,若落差较大,则应建水下坝以控制枯水期水位。流速应为0.3米/秒以下。应避开污染源、航道和风浪较大地方,选择在水草丰富水域。水中溶氧量保持在5毫克/升以上。水质应符合GB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要求。
按照计划,每年的3、6、9、12月定期对养殖区的水质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情况,便于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每年9月对养殖区的底泥进行一次检测,重点关注重金属含量的变化情况。对养殖区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及时检测水质情况,查找事发原因。
二、网围设置
放养五期幼蟹的网片规格为5交或7交平结网片,网目为8目。放养一龄蟹种的网片规格为 5股聚乙烯单死结网片,网目长1厘米以下。用直径0.5—1.0厘米的聚乙烯绳作为上下纲。以超出历史上最大水位50—100厘米为准。桩以刺槐树桩或毛竹为好,高度应高出历史上最高水位1米以上,一般高4米,直径10—15厘米,桩距1.5—2米。用3×3或3×2股聚乙烯线,沿着一根直径5—6毫米的力纲结成长条状网袋,灌进卵石子作石笼。把网布的底纲与石笼的力纲相互缝合在一起。将石笼沉入水中,用脚或其它工具将其踩入泥中。在水位落差较大的过水型湖泊发展网围养蟹,在网围设施建设之前沿围区四周筑高1米、宽1米的水下坝,以备枯水期保水。养殖户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网围,在网围内需搭建看护设施,必须经渔政部门同意,并按要求统一设置。在养殖小区的大、小船路中禁止设置任何渔具及看护船只。
三、准备工作
扣蟹放养前先要在养殖区内种植水草、放养螺蛳。水草既是蟹的植物饵料,又有利于螺蚬的繁殖,增加动物饵料,净化水质,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敌害和同类残杀几率,减少病害。种植品种为伊乐藻(当地称消泾草)。种植方法:一船草用5—6船泥拌和,然后将拌泥的伊乐藻分条块间隔沉入湖底,但应注意种植的面积不要超过网围总面积的50%。在清明前每亩放养活螺蛳500-1000斤,除了为蟹提供天然饵料,还可以起到净化水质的目的。另外,每亩还可以放养50尾左右的花白鲢来净化水质。在蟹种放养前15天要准备清塘,用几台功率较大电捕鱼器并排前行,来回几次,清捕野杂鱼及肉食性鱼类。用药物清塘一般采用漂白粉,亩用量7.5公斤,沿围区中心泼洒。
四、扣蟹投放
购买扣蟹应到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育苗场进行选购,以确保蟹种的纯正和质优。扣蟹放养时间以3月中旬前结束为宜。扣蟹放养密度以300只/亩左右为适宜。要选择规格整齐,大小100只/kg左右,体质健壮,爬行敏捷,附肢齐全,指节无损伤,无寄生虫附着的扣蟹。扣蟹放养宜采用一次放足,二级放养的方法。一次放足,可避免规格不整齐、脱壳不一致等现象。二级放养,先将蟹种放养在过渡暂养区内,至5月中旬前后把蟹种放养到大网围区域。扣蟹放养入湖前,最好用浓度为10毫克/升的高锰酸钾或3—4‰食盐水溶液浸洗3—5分钟进行消毒。在消毒前,必须做好对蟹种的着水处理工作。
五、饵料投放
河蟹饵料种类很多,但总的要求蛋白含量应为40%左右、其它营养成分全面、新鲜适口、易于消化吸收的饵料。在投喂方法上做到定时、暄质、定量、定位,保证河蟹吃足、吃匀吃好。投喂的饵料以新鲜的淡水鱼和颗粒饲料为主,同时投喂少量蒸熟的玉米。每天的饵料投放量,按网围内每100斤蟹种投放5-10斤饲料进行投喂,每年每只蟹的投饵成本大致为5元左右。6-8月中旬的饵料以素为主,荤饲料在保持原来的基础上逐渐增加玉米和大豆的数量。8月下旬开始的成蟹阶段以螺蚌、杂鱼、颗粒饲料等高蛋白的饵料为主。投喂饵料要有规律,一般为每日下午5时投放饵料为好,并做到每天投喂一次。
养殖使用的植物性饲料和配合饲料必须在合法的销售部门购买。豆饼、花生饼、玉米、小麦、地瓜、土豆等植物性饲料农药残留必须达标。使用的动物性饲料如小杂鱼、螺蛳、河蚌等必须在无污染的水域产出。使用配合石料应符合GB-13078和 NY-5072的规定。饲料中不得含国家禁止的药物(各种生长激素及抗生素),不得含未经农业部门批准的用于饲料添加剂的兽药。不得在养殖区内投放禁用药物和畜禽粪便、无机化肥等污染水体的污染物。
第六节 日常管理
巡塘值班,早晚巡视,观察仔蟹摄食、活动、蜕壳、水质变化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下雨加水时严防幼蟹顶水逃逸。在池周设置防鼠网、灭鼠器械防止老鼠捕食幼蟹。查网做到一周一次,检查网片有无破损,发现破损及时修补。查石龙,须经常检查石龙是否吊空或位移,石龙是否破损,做到及时修复。在双层网之间分段设置捕蟹网具,根据网具是否能捕到蟹来检查。勤倒地笼网,如果地笼网内的蟹较多,说明围网有破损或石龙放置不当,应及时修补,避免有更多的蟹逃逸,尽量减少损失。
清理围区内被河蟹钳起的漂浮水草。高温季节,捞去网周围密生水草,促进水体交换。如果围栏内水草长势不均,在水草衡少的水域可放置一定量的水花生,并用毛竹打桩固定,使围栏内的河蟹得以均匀栖息和活动。如果发现水草疯长,覆盖面超过50%时,应及时收割出围网,防止河蟹缺氧影响生长或造成死亡。
七、防病防疫
每月泼洒一次生石灰,亩施10-15公斤即可。每两周用少量生石灰水消毒一次投饵区。及时清除残饵,烂草杂物对发生疫情的养殖区域立即进行临时性封闭处理,严禁将该区域内的水产品起捕出水或带出湖区。立即通报检验检疫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并组织人员对该区域的水产品、生产投入品、底泥等进行专项检查。组织专家对疫情进行会诊,确定原因后进行针对性处理。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螃蟹出口前期,对养殖小区的螃蟹、水草、螺蛳、小鱼及投入饵料,按出入境检验检疫要求进行两次检测,保证出口的产品质量符合质量卫生要求。
八、药物使用
日常养殖生产原则上不得使用药物。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使用药物防病,须持有相关水产技术部门出具的处方,并按标准施用。所用药物必须在水产技术部门认可的合法药物供应单位处购买。养殖用药物必须符合农业部《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的通知》(农牧发[2002]1号)要求。每年自7月底始为休药期。在休药期内严禁使用任何药物。
严禁使用的药物包括:阿伏霉素、盐酸克伦特罗、氯霉素、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沙丁胺醇、硝酸亚汞、醋酸汞、孔雀石绿、六六六、DDT、磺胺眯、新霉素、苄青霉素、金霉素、邻氯青霉素、双氯青霉素、强力霉素、土霉素、磺胺类药、四环素、二甲硝醚唑、其他硝基咪唑类、异烟酰咪唑、呋喃西林、呋喃唑酮、氟乙酰苯醌、糖肽。
九、卫生管理
养殖网围按渔管部门要求规范设置,毛竹桩高低一致,间距相对统一。加强对养殖区的卫生管理,及时清理水面垃圾。养殖区内禁止一切餐饮服务活动。实行生产、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时将垃圾带出湖区。养殖区收割的多余水草应及时清理出湖,不得随意倾倒入湖。养殖用饲料应到水产技术部门批准的合格销售点购买,并统一集中存放在固定的场所。饲料保存应注意通风、防潮,防止霉变。严禁将变质的饲料或饵料投喂河蟹。凡发现养殖区的水质或水产品有异常变化,应及时向渔管部门举报。
十、适时捕捞
河蟹可以采用地笼张捕、灯光诱捕、水草带上推网推捕、干塘促捕、挖洞捉捕等多种方法,以求尽量捕尽存塘扣蟹。每2亩水面用1条地龙,回捕率约占40%以上。网簖捕捞回捕率约在35%以上。蟹成熟季节,夜间在一角悬挂灯,水下用网即可捕捞,或在岸边徒手捕捉,这种方法回捕率也较高。
十一、处罚规定
向湖区倾倒畜禽粪便、无机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渔业污染事故进行处理;使用未经国家或省批准的投入品或使用禁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配合饲料或自配的颗粒饲料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投入蟹种非长江水系中华绒螯蟹或者在阳澄湖中连续养殖周期低于6个月的,不得以阳澄湖大闸蟹名义进行销售;不按要求填写《阳澄湖网围养殖户生产管理卡》或伪造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范生产,导致产品中含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产品,含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产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将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销毁。
销售产品质量不符赏识标准规定的将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销售的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销售假冒的阳澄湖大闸蟹产品,将由质监、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若以上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停发该养殖户的大闸蟹交售IC卡,停止提供免税证明。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市政府同意后,依法收回网围养殖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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